B.5 颈部损伤 颈部损伤
B.5.1 5.1 甲状腺功能低下 甲状腺功能低下 甲状腺功能低下 甲状腺功能低下
重度:临床症状严重;T3、T4或者FT3、FT4低于正常值,TSH>50μU/L。
中度:临床症状较重;T3、T4或者FT3、FT4正常,TSH>50μU/L。
轻度:临床症状较轻;T3、T4或者FT3、FT4正常,TSH,轻度增高但<50μU/L。
B.5.2 5.2 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以下分级需结合临床症状析 以下分级需结合临床症状析 以下分级需结合临床症状析 以下分级需结合临床症状析 以下分级需结合临床症状析 以下分级需结合临床症状析 以下分级需结合临床症状析 )
重度:空腹血钙<6mg/dL。
中度:空腹血钙6~7mg/dL。
轻度:空腹血钙7.1~8mg/dL。
B.5.3 5.3 发声功能障碍 发声功能障碍 发声功能障碍 发声功能障碍
重度:声哑、不能出声。
轻度:发音过弱、声嘶、低调、粗糙、带鼻音。
B.5.4 5.4 构音障碍 构音障碍 构音障碍
严重构音障碍:表现为发音不分明,语不成句,难以听懂,甚至完全不能说话。
轻度构音障碍:表现为发音不准,吐字不清,语调速度、节律等异常,鼻音过重。
B.6 胸部损伤 胸部损伤
B.6.1 6.1 心功能分级 心功能分级 心功能分级
Ⅰ级:体力活动不受限,日常活动不引起过度的乏力、呼吸困难或者心悸。即心功能代偿期。
Ⅱ级:体力活动轻度受限,休息时无症状,日常活动即可引起乏力、心悸、呼吸困难或者心绞痛。亦称Ⅰ度或者轻度心衰。
Ⅲ级: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休息时无症状,轻于日常的活动即可引起上述症状。亦称Ⅱ度或者中度心衰。
Ⅳ级: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时亦有充血性心衰或心绞痛症状,任何体力活动后加重。亦称Ⅲ度或者重度心衰。
B.6.2 6.2 呼吸困难 呼吸困难 呼吸困难
1级:与同年龄健康者在平地一同步行无气短,但登山或者上楼时呈气短。
2级:平路步行1000m无气短,但不能与同龄健康者保持同样速度,平路快步行走呈现气短,登山或者上楼时气短明显。
3级:平路步行100m即有气短。
4级:稍活动(如穿衣、谈话)即气短。
B.6.3 窒息征象
临床表现为面、颈上胸 临床表现为面、颈上胸 临床表现为面、颈上胸 临床表现为面、颈上胸 临床表现为面、颈上胸 临床表现为面、颈上胸 部皮肤出现 针尖大小的血点,以面与眼眶为明显;球睑结膜下部皮肤出现 针尖大小的血点,以面与眼眶为明显;球睑结膜下部皮肤出现 针尖大小的血点,以面与眼眶为明显;球睑结膜下部皮肤出现 针尖大小的血点,以面与眼眶为明显;球睑结膜下部皮肤出现 针尖大小的血点,以面与眼眶为明显;球睑结膜下部皮肤出现 针尖大小的血点,以面与眼眶为明显;球睑结膜下部皮肤出现 针尖大小的血点,以面与眼眶为明显;球睑结膜下部皮肤出现 针尖大小的血点,以面与眼眶为明显;球睑结膜下部皮肤出现 针尖大小的血点,以面与眼眶为明显;球睑结膜下部皮肤出现 针尖大小的血点,以面与眼眶为明显;球睑结膜下部皮肤出现 针尖大小的血点,以面与眼眶为明显;球睑结膜下部皮肤出现 针尖大小的血点,以面与眼眶为明显;球睑结膜下部皮肤出现 针尖大小的血点,以面与眼眶为明显;球睑结膜下部皮肤出现 针尖大小的血点,以面与眼眶为明显;球睑结膜下部皮肤出现 针尖大小的血点,以面与眼眶为明显;球睑结膜下部皮肤出现 针尖大小的血点,以面与眼眶为明显;球睑结膜下部皮肤出现 针尖大小的血点,以面与眼眶为明显;球睑结膜下出血斑点。 出血斑点。
B.7 腹部损伤 腹部损伤
B.7.1 肝功能损害
B.7.2 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全
B.7.3 会阴及道撕裂 会阴及道撕裂 会阴及道撕裂 会阴及道撕裂
Ⅰ度:会阴部粘膜、阴唇系带、前庭粘膜、阴道粘膜等处有撕裂,但未累及肌层及筋膜。
Ⅱ度:撕裂伤累及盆底肌肉筋膜,但未累及肛门括约肌。
Ⅲ度:肛门括约肌全部或者部分撕裂,甚至直肠前壁亦被撕裂。
B.8 其他损伤 其他损伤
B.8.1 烧烫伤分度 烧烫伤分度 烧烫伤分度
B.8.2 电击伤 电击伤
Ⅰ度:全身症状轻微,只有轻度心悸。触电肢体麻木,全身无力,如极短时间内脱离电源,稍休息可恢复正常。
Ⅱ度:触电肢体麻木,面色苍白,心跳、呼吸增快,甚至昏厥、意识丧失,但瞳孔不散大。对光反射存在。
Ⅲ度:呼吸浅而弱、不规则,甚至呼吸骤停。心律不齐,有室颤或者心搏骤停。
B.8.3 溺水
重度:落水后3~4分钟,神志昏迷,呼吸不规则,上腹部膨胀,心音减弱或者心跳、呼吸停止。淹溺到死亡的时间一般为5~6分钟。
中度:落水后1~2分钟,神志模糊,呼吸不规则或者表浅,血压下降,心跳减慢,反射减弱。
轻度:刚落水片刻,神志清,血压升高,心率、呼吸增快。
B.8.4 挤压综合征 挤压综合征 挤压综合征
系人体肌肉丰富的四肢与躯干部位因 系人体肌肉丰富的四肢与躯干部位因 系人体肌肉丰富的四肢与躯干部位因 系人体肌肉丰富的四肢与躯干部位因 系人体肌肉丰富的四肢与躯干部位因 系人体肌肉丰富的四肢与躯干部位因 系人体肌肉丰富的四肢与躯干部位因 长时间受压(例如暴力挤)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局部循环障碍, 长时间受压(例如暴力挤)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局部循环障碍, 长时间受压(例如暴力挤)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局部循环障碍, 长时间受压(例如暴力挤)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局部循环障碍, 长时间受压(例如暴力挤)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局部循环障碍, 长时间受压(例如暴力挤)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局部循环障碍, 长时间受压(例如暴力挤)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局部循环障碍, 长时间受压(例如暴力挤)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局部循环障碍, 长时间受压(例如暴力挤)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局部循环障碍, 长时间受压(例如暴力挤)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局部循环障碍, 长时间受压(例如暴力挤)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局部循环障碍, 长时间受压(例如暴力挤)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局部循环障碍, 长时间受压(例如暴力挤)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局部循环障碍, 长时间受压(例如暴力挤)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局部循环障碍, 长时间受压(例如暴力挤)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局部循环障碍, 长时间受压(例如暴力挤)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局部循环障碍, 结果引起肌肉缺血性坏死,出现肢体明显肿胀、红蛋白尿及高钾等为特征的急肾功能衰竭。 结果引起肌肉缺血性坏死,出现肢体明显肿胀、红蛋白尿及高钾等为特征的急肾功能衰竭。 结果引起肌肉缺血性坏死,出现肢体明显肿胀、红蛋白尿及高钾等为特征的急肾功能衰竭。 结果引起肌肉缺血性坏死,出现肢体明显肿胀、红蛋白尿及高钾等为特征的急肾功能衰竭。 结果引起肌肉缺血性坏死,出现肢体明显肿胀、红蛋白尿及高钾等为特征的急肾功能衰竭。 结果引起肌肉缺血性坏死,出现肢体明显肿胀、红蛋白尿及高钾等为特征的急肾功能衰竭。 结果引起肌肉缺血性坏死,出现肢体明显肿胀、红蛋白尿及高钾等为特征的急肾功能衰竭。 结果引起肌肉缺血性坏死,出现肢体明显肿胀、红蛋白尿及高钾等为特征的急肾功能衰竭。 结果引起肌肉缺血性坏死,出现肢体明显肿胀、红蛋白尿及高钾等为特征的急肾功能衰竭。 结果引起肌肉缺血性坏死,出现肢体明显肿胀、红蛋白尿及高钾等为特征的急肾功能衰竭。 结果引起肌肉缺血性坏死,出现肢体明显肿胀、红蛋白尿及高钾等为特征的急肾功能衰竭。 结果引起肌肉缺血性坏死,出现肢体明显肿胀、红蛋白尿及高钾等为特征的急肾功能衰竭。 结果引起肌肉缺血性坏死,出现肢体明显肿胀、红蛋白尿及高钾等为特征的急肾功能衰竭。 结果引起肌肉缺血性坏死,出现肢体明显肿胀、红蛋白尿及高钾等为特征的急肾功能衰竭。 结果引起肌肉缺血性坏死,出现肢体明显肿胀、红蛋白尿及高钾等为特征的急肾功能衰竭。 结果引起肌肉缺血性坏死,出现肢体明显肿胀、红蛋白尿及高钾等为特征的急肾功能衰竭。 结果引起肌肉缺血性坏死,出现肢体明显肿胀、红蛋白尿及高钾等为特征的急肾功能衰竭。 结果引起肌肉缺血性坏死,出现肢体明显肿胀、红蛋白尿及高钾等为特征的急肾功能衰竭。 结果引起肌肉缺血性坏死,出现肢体明显肿胀、红蛋白尿及高钾等为特征的急肾功能衰竭。 结果引起肌肉缺血性坏死,出现肢体明显肿胀、红蛋白尿及高钾等为特征的急肾功能衰竭。
Ⅰ级:肌红蛋白尿试验阳性,肌酸磷酸激酶(CPK)增高,而无肾衰等周身反应者。
Ⅱ级:肌红蛋白尿试验阳性,肌酸磷酸激酶(CPK)明显升高,血肌酐和尿素氮增高,少尿,有明显血浆渗入组织间隙,致有效血容量丢失,出现低血压者。
Ⅲ级:肌红蛋白尿试验阳性,肌酸磷酸激酶(CPK)显著升高,少尿或者尿闭,休克,代谢性酸中毒以及高血钾者。
B.8.5 急性 呼吸窘迫综合征 呼吸窘迫综合征 呼吸窘迫综合征 呼吸窘迫综合征 呼吸窘迫综合征
急性 呼吸窘迫综合征 呼吸窘迫综合征 呼吸窘迫综合征 呼吸窘迫综合征 (ARDS )须具备以下条件: )须具备以下条件: )须具备以下条件: )须具备以下条件: )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发病的高危因素。 )有发病的高危因素。 )有发病的高危因素。 )有发病的高危因素。 )有发病的高危因素。 )有发病的高危因素。
(2)急性起病,呼吸频率数和/或呼吸窘迫。
(3)低氧血症,PaO2/FiO2≤200mmHg。
(4)胸部X线检查两肺浸润影。
(5)肺毛细血管楔压(PCWP)≤18mmHg,或者临床上除外心源性肺水肿。
凡符合以上5项可诊断为ARDS。
B.8.6 脂肪栓塞综合征 脂肪栓塞综合征 脂肪栓塞综合征 脂肪栓塞综合征
不完全型(或者称部分症候群型):伤者骨折后出现胸部疼痛,咳呛震痛,胸闷气急,痰中带血,神疲身软,面色无华,皮肤出现瘀血点,上肢无力伸举,脉多细涩。实验室检查有明显低氧血症,预后一般良好。
完全型(或者称典型症候群型):伤者创伤骨折后出现神志恍惚,严重呼吸困难,口唇紫绀,胸闷欲绝,脉细涩。本型初起表现为呼吸和心动过速、高热等非特异症状。此后出现呼吸窘迫、神志不清以至昏迷等神经系统症状,在眼结膜及肩、胸皮下可见散在瘀血点,实验室检查可见血色素降低,血小板减少,血沉增快以及出现低氧血症。肺部X线检查可见多变的进行性的肺部斑片状阴影改变和右心扩大。
B.8.7 休克分度 休克分度 休克分度
B.8.8 器质性阴茎勃起障碍 器质性阴茎勃起障碍 器质性阴茎勃起障碍 器质性阴茎勃起障碍 器质性阴茎勃起障碍 器质性阴茎勃起障碍
重度:阴茎无勃起反应,阴茎硬度及周径均无改变。
中度:阴茎勃起时最大硬度>0,<40%,每次勃起持续时间<10分钟。
轻度:阴茎勃起时最大硬度≥40%,<60%, 每次勃起持续时间<10分钟。
附 录C (资料性附录)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常用技术
C.1视力障碍检查
视力记录可采用小数记录或者5分记录两种方式。视力(指远距视力)经用镜片(包括接触镜,针孔镜等),纠正达到正常视力范围(0.8以上)或者接近正常视力范围(0.4-0.8)的都不属视力障碍范围。
中心视力好而视野缩小,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小于10度而大于5度者为盲目3级,如半径小于5度者为盲目4级。
周边视野检查:视野缩小系指因损伤致眼球注视前方而不转动所能看到的空间范围缩窄,以致难以从事正常工作、学习或者其它活动。
对视野检查要求,视标颜色:白色,视标大小:5mm,检查距离330mm,视野背景亮度:31.5asb。
周边视野缩小,鉴定以实测得八条子午线视野值的总和计算平均值,即有效视野值。
视力障碍检查具体方法参考《视觉功能障碍法医鉴定指南》(SF/Z JD0103004)。
C.2 听力障碍检查 听力障碍检查 听力障碍检查
听力障碍检查应符合《听力障碍的法医学评定》(GA/T 914)。
C.3 前庭 平衡 功能检查 功能检查
本标准所指的前庭平衡功能丧失及前庭平衡功能减退,是指外力作用颅脑或者耳部,造成前庭系统的损伤。伤后出现前庭平衡功能障碍的临床表现,自发性前庭体征检查法和诱发性前庭功能检查法等有阳性发现(如眼震电图/眼震视图、静、动态平衡仪、前庭诱发电位等检查),结合听力检查和神经系统检查,以及影像学检查综合判定,确定前庭平衡功能是丧失,或者减退。
C.4 阴茎勃起功能检测 阴茎勃起功能检测 阴茎勃起功能检测 阴茎勃起功能检测
阴茎勃起功能检测应满足阴茎勃起障碍法医学鉴定的基本要求,具体方法参考《男子性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规范》(SF/Z JD0103002)。
C.5 体表面积计算 体表面积计算 体表面积计算
九分估算法:成人体表面积视为100%,将总体表面积划分为11个9%等面积区域,即头(面)颈部占一个9%,双上肢占二个9%,躯干前后及会阴部占三个9%,臀部及双下肢占五个9%+1%(见表B2)。
注: 12 岁以下儿童体表面积:头颈部= 岁以下儿童体表面积:头颈部= 9+(12(12(12-年龄 ),双下肢= ,双下肢= 46 -(12(12(12-年龄 )
手掌法:受检者五指并拢,一掌面相当其自身体表面积的1%。
公式计算法:S(平方米)=0.0061X身长(cm)+0.0128X体重(kg)-0.1529
C.6 肢体关节 肢体关节 功能丧失程度 功能丧失程度 功能丧失程度 功能丧失程度 评价
肢体关节功能评价使用说明 肢体关节功能评价使用说明 肢体关节功能评价使用说明 肢体关节功能评价使用说明 肢体关节功能评价使用说明 肢体关节功能评价使用说明 (适用于四肢 适用于四肢 适用于四肢 大关节功能评定 关节功能评定 关节功能评定 关节功能评定 ):
1. 各关节功能丧失程度等于相应所有轴位(如腕两个)和方四 各关节功能丧失程度等于相应所有轴位(如腕两个)和方四 各关节功能丧失程度等于相应所有轴位(如腕两个)和方四 各关节功能丧失程度等于相应所有轴位(如腕两个)和方四 各关节功能丧失程度等于相应所有轴位(如腕两个)和方四 各关节功能丧失程度等于相应所有轴位(如腕两个)和方四 各关节功能丧失程度等于相应所有轴位(如腕两个)和方四 各关节功能丧失程度等于相应所有轴位(如腕两个)和方四 各关节功能丧失程度等于相应所有轴位(如腕两个)和方四 各关节功能丧失程度等于相应所有轴位(如腕两个)和方四 各关节功能丧失程度等于相应所有轴位(如腕两个)和方四 各关节功能丧失程度等于相应所有轴位(如腕两个)和方四 各关节功能丧失程度等于相应所有轴位(如腕两个)和方四 各关节功能丧失程度等于相应所有轴位(如腕两个)和方四 各关节功能丧失程度等于相应所有轴位(如腕两个)和方四 各关节功能丧失程度等于相应所有轴位(如腕两个)和方四 各关节功能丧失程度等于相应所有轴位(如腕两个)和方四 各关节功能丧失程度等于相应所有轴位(如腕两个)和方四 各关节功能丧失程度等于相应所有轴位(如腕两个)和方四 各关节功能丧失程度等于相应所有轴位(如腕两个)和方四 各关节功能丧失程度等于相应所有轴位(如腕两个)和方四 各关节功能丧失程度等于相应所有轴位(如腕两个)和方四 各关节功能丧失程度等于相应所有轴位(如腕两个)和方四 个方位)功能丧失值的之和再除以相应关节活动数。例如:腕掌屈 个方位)功能丧失值的之和再除以相应关节活动数。例如:腕掌屈 个方位)功能丧失值的之和再除以相应关节活动数。例如:腕掌屈 个方位)功能丧失值的之和再除以相应关节活动数。例如:腕掌屈 个方位)功能丧失值的之和再除以相应关节活动数。例如:腕掌屈 个方位)功能丧失值的之和再除以相应关节活动数。例如:腕掌屈 个方位)功能丧失值的之和再除以相应关节活动数。例如:腕掌屈 个方位)功能丧失值的之和再除以相应关节活动数。例如:腕掌屈 个方位)功能丧失值的之和再除以相应关节活动数。例如:腕掌屈 个方位)功能丧失值的之和再除以相应关节活动数。例如:腕掌屈 个方位)功能丧失值的之和再除以相应关节活动数。例如:腕掌屈 个方位)功能丧失值的之和再除以相应关节活动数。例如:腕掌屈 个方位)功能丧失值的之和再除以相应关节活动数。例如:腕掌屈 个方位)功能丧失值的之和再除以相应关节活动数。例如:腕掌屈 个方位)功能丧失值的之和再除以相应关节活动数。例如:腕掌屈 个方位)功能丧失值的之和再除以相应关节活动数。例如:腕掌屈 个方位)功能丧失值的之和再除以相应关节活动数。例如:腕掌屈 40 度,背屈 度,背屈 30 度, 桡屈 15 度,尺屈 度,尺屈 度,尺屈 20 度。查表得相应功能丧失值分别为 度。查表得相应功能丧失值分别为 度。查表得相应功能丧失值分别为 度。查表得相应功能丧失值分别为 度。查表得相应功能丧失值分别为 度。查表得相应功能丧失值分别为 度。查表得相应功能丧失值分别为 度。查表得相应功能丧失值分别为 30% 、40% 、60% 60%和 60% ,求得腕关节功能丧失程 ,求得腕关节功能丧失程 ,求得腕关节功能丧失程 ,求得腕关节功能丧失程 ,求得腕关节功能丧失程 度为 47.5%47.5% 。如果掌屈伴肌力 下降(。如果掌屈伴肌力 下降(。如果掌屈伴肌力 下降(。如果掌屈伴肌力 下降(。如果掌屈伴肌力 下降(。如果掌屈伴肌力 下降(。如果掌屈伴肌力 下降(3级),查表得相应功能丧失值分别为 级),查表得相应功能丧失值分别为 级),查表得相应功能丧失值分别为 级),查表得相应功能丧失值分别为 级),查表得相应功能丧失值分别为 级),查表得相应功能丧失值分别为 级),查表得相应功能丧失值分别为 级),查表得相应功能丧失值分别为 级),查表得相应功能丧失值分别为 级),查表得相应功能丧失值分别为 65% 、40% 40%、60 %和 60% 。 求得腕关节功能丧失程度为 求得腕关节功能丧失程度为 求得腕关节功能丧失程度为 求得腕关节功能丧失程度为 求得腕关节功能丧失程度为 求得腕关节功能丧失程度为 56.25% 56.25% 。
2. 当关节活动受限于某一方位时,其同轴的另功能丧失值以 当关节活动受限于某一方位时,其同轴的另功能丧失值以 当关节活动受限于某一方位时,其同轴的另功能丧失值以 当关节活动受限于某一方位时,其同轴的另功能丧失值以 当关节活动受限于某一方位时,其同轴的另功能丧失值以 当关节活动受限于某一方位时,其同轴的另功能丧失值以 当关节活动受限于某一方位时,其同轴的另功能丧失值以 当关节活动受限于某一方位时,其同轴的另功能丧失值以 当关节活动受限于某一方位时,其同轴的另功能丧失值以 当关节活动受限于某一方位时,其同轴的另功能丧失值以 当关节活动受限于某一方位时,其同轴的另功能丧失值以 当关节活动受限于某一方位时,其同轴的另功能丧失值以 当关节活动受限于某一方位时,其同轴的另功能丧失值以 当关节活动受限于某一方位时,其同轴的另功能丧失值以 当关节活动受限于某一方位时,其同轴的另功能丧失值以 100% 计。如腕关节掌屈和背 计。如腕关节掌屈和背 计。如腕关节掌屈和背 计。如腕关节掌屈和背 计。如腕关节掌屈和背 计。如腕关节掌屈和背 屈 轴位上的活动限制在掌屈 轴位上的活动限制在掌屈 轴位上的活动限制在掌屈 轴位上的活动限制在掌屈 轴位上的活动限制在掌屈 轴位上的活动限制在掌10 度与 40 度之间,则背屈功能丧失值以 度之间,则背屈功能丧失值以 度之间,则背屈功能丧失值以 度之间,则背屈功能丧失值以 度之间,则背屈功能丧失值以 度之间,则背屈功能丧失值以 度之间,则背屈功能丧失值以 度之间,则背屈功能丧失值以 100% 计,而掌屈以 计,而掌屈以 计,而掌屈以 计,而掌屈以 40 度计,查表得功 度计,查表得功 度计,查表得功 度计,查表得功 度计,查表得功 能丧失值为 能丧失值为 30% ,背屈功能以 ,背屈功能以 ,背屈功能以 ,背屈功能以 100% 计,则腕关节功能丧失程度为 计,则腕关节功能丧失程度为 计,则腕关节功能丧失程度为 计,则腕关节功能丧失程度为 计,则腕关节功能丧失程度为 计,则腕关节功能丧失程度为 65% 。
3. 对疑有关节 病变(如退行性)并影响功能时,伤侧对疑有关节 病变(如退行性)并影响功能时,伤侧对疑有关节 病变(如退行性)并影响功能时,伤侧对疑有关节 病变(如退行性)并影响功能时,伤侧对疑有关节 病变(如退行性)并影响功能时,伤侧对疑有关节 病变(如退行性)并影响功能时,伤侧对疑有关节 病变(如退行性)并影响功能时,伤侧对疑有关节 病变(如退行性)并影响功能时,伤侧对疑有关节 病变(如退行性)并影响功能时,伤侧对疑有关节 病变(如退行性)并影响功能时,伤侧对疑有关节 病变(如退行性)并影响功能时,伤侧对疑有关节 病变(如退行性)并影响功能时,伤侧对疑有关节 病变(如退行性)并影响功能时,伤侧对疑有关节 病变(如退行性)并影响功能时,伤侧对疑有关节 病变(如退行性)并影响功能时,伤侧对疑有关节 病变(如退行性)并影响功能时,伤侧功能丧失 功能丧失 功能丧失 值应与对侧进行比较 值应与对侧进行比较 值应与对侧进行比较 值应与对侧进行比较 值应与对侧进行比较 ,即 同时用查表法分别求出伤侧和对关节功能丧失值 ,并减去同时用查表法分别求出伤侧和对关节功能丧失值 ,并减去同时用查表法分别求出伤侧和对关节功能丧失值 ,并减去同时用查表法分别求出伤侧和对关节功能丧失值 ,并减去同时用查表法分别求出伤侧和对关节功能丧失值 ,并减去同时用查表法分别求出伤侧和对关节功能丧失值 ,并减去同时用查表法分别求出伤侧和对关节功能丧失值 ,并减去同时用查表法分别求出伤侧和对关节功能丧失值 ,并减去同时用查表法分别求出伤侧和对关节功能丧失值 ,并减去同时用查表法分别求出伤侧和对关节功能丧失值 ,并减去同时用查表法分别求出伤侧和对关节功能丧失值 ,并减去同时用查表法分别求出伤侧和对关节功能丧失值 ,并减去同时用查表法分别求出伤侧和对关节功能丧失值 ,并减去同时用查表法分别求出伤侧和对关节功能丧失值 ,并减去同时用查表法分别求出伤侧和对关节功能丧失值 ,并减去同时用查表法分别求出伤侧和对关节功能丧失值 ,并减去同时用查表法分别求出伤侧和对关节功能丧失值 ,并减去同时用查表法分别求出伤侧和对关节功能丧失值 ,并减去同时用查表法分别求出伤侧和对关节功能丧失值 ,并减去同时用查表法分别求出伤侧和对关节功能丧失值 ,并减去同时用查表法分别求出伤侧和对关节功能丧失值 ,并减去即为伤侧关节功能实际丧失值。 即为伤侧关节功能实际丧失值。 即为伤侧关节功能实际丧失值。 即为伤侧关节功能实际丧失值。 即为伤侧关节功能实际丧失值。 即为伤侧关节功能实际丧失值。
4. 由于本标准对关节功能 的评定已经考虑到肌力减退由于本标准对关节功能 的评定已经考虑到肌力减退由于本标准对关节功能 的评定已经考虑到肌力减退由于本标准对关节功能 的评定已经考虑到肌力减退由于本标准对关节功能 的评定已经考虑到肌力减退由于本标准对关节功能 的评定已经考虑到肌力减退由于本标准对关节功能 的评定已经考虑到肌力减退由于本标准对关节功能 的评定已经考虑到肌力减退由于本标准对关节功能 的评定已经考虑到肌力减退由于本标准对关节功能 的评定已经考虑到肌力减退由于本标准对关节功能 的评定已经考虑到肌力减退由于本标准对关节功能 的评定已经考虑到肌力减退由于本标准对关节功能 的评定已经考虑到肌力减退由于本标准对关节功能 的评定已经考虑到肌力减退的影响,故在测量关节运动活 影响,故在测量关节运动活 影响,故在测量关节运动活 影响,故在测量关节运动活 影响,故在测量关节运动活 影响,故在测量关节运动活 动度时,应以关节被活为准。 动度时,应以关节被活为准。 动度时,应以关节被活为准。 动度时,应以关节被活为准。 动度时,应以关节被活为准。 动度时,应以关节被活为准。 动度时,应以关节被活为准。
C.6.1 肩关节功能丧失 肩关节功能丧失 肩关节功能丧失 肩关节功能丧失 程度 评定
C.6.2 肘关节功能丧失 肘关节功能丧失 肘关节功能丧失 肘关节功能丧失 程度 评定
C.6.3 腕关节功能丧失 腕关节功能丧失 腕关节功能丧失 腕关节功能丧失 程度 评定
C.6.4 髋关节功能丧失 髋关节功能丧失 髋关节功能丧失 髋关节功能丧失 程度 评定
注:表中负值示膝关节伸展时到达功能位( 注:表中负值示膝关节伸展时到达功能位( 直立位)所差的度数。
使用说明:考虑到膝关节同一轴位屈伸活动相互重叠,功能丧失程度的计算方法与其他略有不即根 使用说明:考虑到膝关节同一轴位屈伸活动相互重叠,功能丧失程度的计算方法与其他略有不即根 使用说明:考虑到膝关节同一轴位屈伸活动相互重叠,功能丧失程度的计算方法与其他略有不即根 使用说明:考虑到膝关节同一轴位屈伸活动相互重叠,功能丧失程度的计算方法与其他略有不即根 据关节屈曲与伸展运动活度查表得出相应功能丧失程,再求和即为膝。当二者之大于 100%100%100%100%时, 以 100%100%100%100%计算。
C.6.6 踝关节功能丧失 踝关节功能丧失 踝关节功能丧失 踝关节功能丧失 程度 评定
C.7 手功能计算 手功能计算 手功能计算
C.7.1 手缺失和丧失功能的计算
一手拇指占一手功能的36%,其中末节和近节指节各占18%;食指、中指各占一手功能的18%,其中末节指节占8%,中节指节占7%,近节指节占3%;无名指和小指各占一手功能的9%,其中末节指节占4%,中节指节占3%,近节指节占2%。一手掌占一手功能的10%,其中第一掌骨占4%,第二、第三掌骨各占2%,第四、第五掌骨各占1%。本标准中,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的程度是按前面方法累加计算的结果。
C.7.2 手感觉丧失功能的计算
手感觉丧失功能是指因事故损伤所致手的掌侧感觉功能的丧失。手感觉丧失功能的计算按相应手功能丧失程度的5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