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质量方针
客观、独立、科学、公正
质量目标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司法鉴定机构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意识,保障鉴定质量,成为符合国家要求的优良司法鉴定机构。
1.委托方投诉为零;
2.检验鉴定结论采信率≧99%;
3.参加能力验证通过率100%。
质量承诺/声明
1.不加入任何人为因素,不开展有违公正性的活动;鉴定工作不受来自于行政、经济和其他方面的干预,确保鉴定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照鉴定标准、技术规范和规程,确保鉴定方法的科学性,鉴定程序规范性;
3.鉴定报告数据准确、判断正确,确保鉴定意见的公正性;
4.以严谨的作风,求实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反映客观事实,为执法部门提供可靠的证据;
5.严把服务质量关,确保委托方对本机构的服务满意。